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1〕第1号
一、 征收土地范围
永安洲镇,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 土地现状
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详见表2)。
三、 征收目的
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用地。
四、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农村征用耕地每亩补偿多少钱
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该地块 按照二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助费标准为:
表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人
项目 地类 | 区片综合地价 |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
农用地 | 41.25 | 2.75 |
建设用地 | 82.5 | |
未利用地 | 57.75 |
1、地上附着物:
根据实有地上附着物(不含农村村民住宅)计算,具体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 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93号)文件有关规 定执行。
2、农村村民住宅的征收补偿:
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农村村民房屋征收。
六、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 1.5750万元/公顷)计算, 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