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泰高征地告〔2021〕第1号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泰州市高港区2021年度第2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
永安洲镇,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永安洲镇集体土地32.7616公顷(其中:永安洲镇集体 建设用地32.7616公顷)。
四、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1、该地块按照二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土地补 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费用为: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人
项目 地类 | 区片综合地价 |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
农用地 | 41.25 | 2.75 |
建设用地 | 82.5 | |
未利用地 | 57.75 |
3.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市政府关 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的通知》(泰政发〔2020〕9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