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豫征公告(2021) 65-1号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
下相街道何塘村三组、四组、陆桥居委会码北组、码头组、闸南组。
三、 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 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 制定并公示。
四、 其他事项,最新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赔偿标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 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被 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反馈。
宿豫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豫征公告(2021) 65-2号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
豫新街道庐山社区孟桥组、闸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