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厦同征预告〔2022〕5号
为实施同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同意见﹝2022﹞第008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洪塘镇三忠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1月21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城市道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2022年,洪塘镇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同时对本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