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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5:46:11 阅读:1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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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丙路(旧324线至卿朴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厦同征预告〔2022〕7号



  为实施同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同丙路(旧324线至卿朴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292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丙路(旧324线至卿朴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1月29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最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祥平街道办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同时对本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其他事项,最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涉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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