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通州补[2021] 42号
一,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
二、拟征收范围
金新街道通灵桥村二十一组、二十二组、二十三组.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和现状(单位:公坝)
序号 | 村组别 | 农用地 | 耕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计 |
1 | 通灵桥村二十一组 | 0.0045 | 0.0045 | |||
2 | 通灵桥村二十二组 | 0.3652 | 0.3252 | 0.7179 | 1.0831 | |
3 | 通灵桥村二十三组 | 0.8583 | 0.7278 | 1.3029 | 2.1612 | |
合计 | | 1.2280 | 1.0530 | 2.0208 | 3.2488 |
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近,按照南通市通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房屋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安置,由被征地所在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 处)按照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并负责补偿.
五、 被征地村(组)征地彳暗安置费用(单位:人、万元)
序 号 | 村组别 | 安置 总人 数 | 补偿费用 | 青苗扌曜庾 | 合计 | |
小计 | 其中:农用 地、建设用 地土地祈唯 | |||||
1 | 通灵桥村二十一组 | 0.3173 | 0.1586 | 0.3173 | ||
2 | 通灵桥村二十二组 | 20 | 85.1793 | 38.1793 | 0.7539 | 85.9332 |
3 | 通灵桥村二十三组 | 31 | 152.3646 | 76.1823 | 1.7640 | 154.1286 |
合计 | 51 | 237.8612 | 114.5202 | 2.5179 | 240.3791 |
六.被征地农民安置,由通州区人民政府按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办法及规定统一负 责组织实施;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的撤迁、补偿安置由各镇(区、园、 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根据区政府征迁补偿安置政策及与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执
行并负责落实.
七、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或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组织听证会的,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金新街道办事处提出.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 证.联系人:吴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