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1 〕37 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 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1〕第03号泰州市姜堰区2021 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 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罗塘街 道沿河社区,天目山街道单塘社区,漆潼镇甸址村等地区3.6463 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天目山街道单塘 社区0.027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天 目山街道单塘社区,漆潼镇甸址村等地区1.1777公顷集体建设用 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4.8515 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6463 公顷、转用未利用地0.0275 公顷;征收土地4.8515 公顷.
二、同意你区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2.9535公顷 (其中补充水田规模2.37 公顷),不涉及占用可调整地类和原地
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
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督促相关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 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 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 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 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