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公告
吴地告(2020) wj-zz-2020-12 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 地约0. 0789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
宗教设施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 拟定补偿标准
(-)根据吴政规字(2014) 3号和吴政办(2015) 16 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 标准执行:•
地类 | 土地补偿费(元/亩) | 安置补助费(元/人) |
农用地 | 24000 | 26000 |
建设用地 | 24000 | |
未利用地 | 12000 |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 (构)物、地上附着物的,按照吴江区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 偿。
(四)吴江区征地区片价确定并实施后,与以上标准有
差异的再按征地区片价补足。
四、拟定安置途径
根据吴政规字(2014) 3号和吴政办(2015) 16号文件 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 置和货币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 抢建或突击修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