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苏政地【2018】274号文批复,依据镇政规发(2014) 3号和镇政规发(2015) 4号文件的精 神,对人文纪念园(2018-1-J02)项目拟用地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表
二、 地面附若物按照镇政规发[2014]3号、[2015]4号文件按实补偿。
三、 支付方式和对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补偿费、地上附者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16周 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支付给本人。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支付给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资金专户。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 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 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有关意见和听证屮 请用书面形式送达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京口分局。
联系人:孔国华
五、 申请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屮 请协调。
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苏政地【2018】274号文批复,依据镇政规发〔2014) 3号和镇政规发(2015) 4号文件的精神, 对人文纪念园(2018-1-J02)项目拟用地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表
单位:公顷、万元、万元/人
村纟且 | 地类 | 面积 | 青苗补偿费 | 土地补偿费 | 社会保障资金(16周岁以 上) | 生活补助费(16 周岁以下) | ||||||
产值 | 倍数 | 费用 | 人数 | 标准 | 费用 | 人数 | 标准 | 费用 | ||||
谏壁街道零北村陈家庄第二村民小组 | 早地 | 0.0484 | 0.108900 | 3.6 | 10 | 1.742400 | ||||||
林地 | 0.0735 | 3.6 | 12 | 3.175200 | ||||||||
果园 | 0.001 | 3.6 | 12 | 0.043200 | ||||||||
其他农用地 | 0.055 | 3.6 | 10 | 1.980000 | ||||||||
建设用地 | 0.2076 | 3.6 | 10 | 7.473600 | ||||||||
合计 | 0.3855 | 0.108900 | 14.4144 |
二、 地面附若物按照镇政规发[2014]3号、[2015]4号文件按实补偿。
三、 支付方式和对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育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16周 岁以卜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支付给本人。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支付给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资金专户。支付方式为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