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溧)拟征〔2021〕50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德乐建 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目的
本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 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开发区联民社区集体、杨家边组,华桥社区 集体、南片组、中片组,项目四至范围为北至幸福路,西至规划 支路,南至润淮大道,东至规划支路。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由深水经济技 术开发区、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社区开展土地 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 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