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赣征地补偿告〔2021〕1号
一、 征收范围及现状:青口镇里沙村;现状为:采矿用地
二、 征收目的:政府成片开发
三、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 地类 | 征收土地 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农业人员补助费标准 | |||
标准 | 金额 | 标准 | 安置人员 (人) | 1金额 | |||
青口镇里沙村 | 耕地 | / | / | / | 1 / 〔 | / ' | / |
其他农用地 | / | / | / | ||||
建设用地 | 2. 2391 | 60 | 134. 346 | ||||
未利用地 | / | / | / |
1、 青苗补偿按《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 10号文之规定。
2、 地上附着物按实补偿。
五、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省政府93号令和《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连政规发〔2014)3号)执行。
六、 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人于公 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29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所在地村委会
(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 证会的,请于2021年5月29日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 达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赣征地补偿告〔2021〕2号
一、 征收范围及现状:青口镇里沙村;现状为:釆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