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仙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第41号
一、 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福建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位于仙游县 枫亭镇九社村、东宅村。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
拟征收枫,亭镇九社村集体土地0. 0349公顷,其中:水 田0. 0238公顷、沟渠0. 0111公顷(沟渠0. 0111公顷属于 九社村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枫亭镇东宅村集体土地 3. 6058公顷,其中:水田3. 478公顷、农村道路0. 0497公 顷、沟渠0. C781公顷(农村道路0. 0497公顷、沟渠0. 0781 公顷属于东宅村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
三、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 征地区片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仙游县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仙政文[2020] 37号)文件规定执行。共涉及仙游县一个区 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统一按56.25万元/公顷执行;具体 地类征地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地类调整系数 计发。其中水田调整系数为1. 0,农村道路、沟渠调整系数 为 0. 87。
青苗、地二附着物、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 标准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 安置标准》的通知》(仙政文[2020] 37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社会保障
1、 涉及的农用地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上述征收土 地范围内不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补偿安置 工作。
2、 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 6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 49 人),采取货石方式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仙 游县被征地衆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法》(仙政文 [2012] 172号)及《仙游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 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 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乡镇、社保 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 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仙游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 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法》(•仙政文[2012H72号)及《仙游 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 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 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 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