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柳园街道运河苑社区(前罗居)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关于柳园街道运河苑社区(前罗居)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东昌 征补公告〔2022〕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委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东昌府区财政局、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柳园街道办事处、运河苑社区居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运河苑社区(前罗居)土地,位于二干渠以南、柳园南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0.12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村庄)。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99万元/公顷。
为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 99万元/公顷标准补偿,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额为¥12.523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贰佰叁拾伍元整),上述费用已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落实,不再另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本方案不包含成片拆迁的补偿费用。
三、安置意见
拟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对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要求货币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要求房屋产权调换。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社会保障补贴¥2.8463万元,由东昌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居委会制定居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