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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6 16:45:54 阅读:920次

扬州市西湖镇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5个村!最新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一亩赔偿多少钱标准出炉

征收土地公告




扬邢征告字(2021)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第40条的有关规定,2021 年11月16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 1370号批复批准征收集体土地8. 1976公顷。将经省人 •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1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8批次实施方案第1地块。
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
新盛街道果园村张庄组、高庄组,西湖镇蜀岗村俞庄组。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西湖镇蜀岗村俞庄组1. 3054公顷,其中耕地0. 7830公顷;
新盛街道果园村高庄组3. 2661公顷,其中耕地1. 9791公顷。
新盛街道果园村张庄组3. 6261公顷,其中耕地1. 6949公顷。
四、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组别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1.2927 西湖镇蜀岗村俞庄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2.8394 新盛街道果园村髙庄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2.7731 新盛街道果园村张庄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建设用地 0.0127 西湖镇蜀岗村俞庄组 82. 5万元/公顷  
0. 4267 新盛街道果园村高庄组 82.5万元/公顷  
0. 8530 新盛街道果园村张庄组 82. 5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20) 95号)标准和实际数
 
量进行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耕地:2. 25万元/公顷。
五、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西湖镇蜀岗村俞庄组10人,新盛街道果园村高庄组29人、张庄组39人。











征收土地公告


扬平征告字( 2021 )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第40条的有 关规定,2021年11月16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 1370号批复批准征收集体土 地9. 7605公顷。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1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8批次实施方案第2地块
二、 征收土地位置
西湖镇中心村高南组、罗郑组、孙庄组、小陶组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西湖镇中心村高南组5. 4906公顷,其中耕地3. 0679公顷;
西湖镇中心村罗郑组0. 2528公顷,其中耕地0. 0270公顷; 西湖镇中心村孙庄组3. 8223公顷,其中耕地2. 2281公顷。
西湖镇中心村小陶组0. 1948公顷,其中耕地0. 0532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组别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4. 9835 西湖镇中心村高南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0. 1041 西湖镇中心村罗郑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2. 6427 西湖镇中心村孙庄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0. 1944 西湖镇中心村小陶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建设用地 0. 5071 西湖镇中心村高南组 82. 5万元/公顷  
0. 1487 西湖镇中心村罗郑组 82. 5万元/公顷  
1. 1796 西湖镇中心村孙庄组 82. 5万元/公顷  
0. 0004 西湖镇中心村小陶组 82. 5万元/公顷  
 
(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20) 95号)标准和实际数量进行补偿。
(三) 青苗补偿标准:
耕地:2. 25万元/公顷
五、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西湖镇中心村高南组52人、罗郑组1人、孙庄组40人、小陶组2人。









征收土地公告


扬邢征告字( 2021 )第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第40条的有关规定, 2021年11月16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 1370号批复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 7893公顷 。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1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8批次实施方案第3地块
二、 征收土地位置
西湖镇蜀岗茶场果园分场、新盛街道果园村陈庄组。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西湖镇蜀岗茶场果园分场0. 0066公顷;
新盛街道果园村陈庄组1. 7827公顷,其中耕地1. 2901公顷。
四、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组别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 建设用地 0.0066 西湖镇蜀岗茶场果园分场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1.6932 新盛街道果园村陈庄组 41. 25万元/公顷 2. 75万元/人
0.0895 新盛街道果园村陈庄组 82. 5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20) 95号)标准 和实际数量进行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耕地:2.25万元/公顷
五、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新盛街道果园村陈庄组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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