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邮征地告(2021) 021号
一、 用地项目名称
江苏扬州一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 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
本次征收涉及龙虬镇兴南村四组集体土地1.8798公顷,其中:农用地0.3633公顷(耕 地0. 3451公顷、其它农用地0. 0182公顷);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苏政发L2020144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 令)、《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扬 府规[2014]3号)执行。
(二) 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扬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177号)执行。
征地补偿费标准 | ||||||
土地补偿费(万元/亩) | 安置补助费 (万元/人) | 社会保障资金 (含安置补助费) (万元/人) | 青苗补偿费 (万元/亩) | 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亩) |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2. 35 | 4. 70 | 3. 29 | 2. 35 | 11.3146 | 0.15 | 0.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