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通告
姑苏征告[2021] 2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2021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锦街道金星村五组、七组、八组、九组、十一组、十三
组、十六组、十七组和村集体。
三' 征地村' 组及面积
(一) 苏锦街道金星村五组0.0552公顷;
(二) 苏锦街道金星村七组6.0624公顷;
(三) 苏锦街道金星村八组8.3072公顷;
(四) 苏锦街道金星村九组12.8115公顷;
(五) 苏锦街道金星村十一组0.0027公顷;
(六) 苏锦街道金星村十三组0.3774公顷;
(七) 苏锦街道金星村十六组0.4991公顷;
(八) 苏锦街道金星村十七组0.0034公顷;
(九) 苏锦街道金星村村集体1.6636公顷;
四'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苏府规字〔2020〕13号文件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姑苏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征 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600元/ 亩,安置补助费为32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 65600元/亩(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拆迁区位价的,不补偿 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92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