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湖 县 人 民 政 府
拟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拟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20〕3 号
一、征收土地项目名称
大唐新能源金湖 50MW 风力发电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权属、面积和用途
1.拟征收土地范围:以规划选址红线图为准(详见附图);
2.拟征收土地涉及权属及面积:(详见附表 1);
3.拟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银涂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类地上附着物; 凡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