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平征启告∶202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实施万全镇山海协作顺溪安置地二期项目,拟征收平阳具万全镇姓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平阳县万全镇垟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6665 公顷,四至范围∶北至水田,南至昆
宋大道,西至河流,东至榆北安置房(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平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万全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
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统
计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