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规定》做了明确说明: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收的土地,复垦后仍归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土地使用权不发生变化,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征收的土地,企业若是用自有资金或者贷款进行复垦的,复垦后归该企业使用,即企业对复垦后的土地享有使用权。
若根据规划设计企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或者未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复垦后连续2年以上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企业采用承包或者集资方式进行复垦的,复垦后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分配,依照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条件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经复垦后土地使用权依法变更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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