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诉讼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进行诉讼的,可以由其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诉讼,并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人。诉讼代理人在土地纠纷法律关系中,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诉讼代理人始终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第二,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
第三,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第四,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也不得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同时,代理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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