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3 11:36:40 阅读:580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19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第4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19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19〕453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宾阳县2019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宾阳县宾州镇新廖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3091公顷(水田2.0798公顷、农村道路0.0325公顷、坑塘水面0.0876公顷、沟渠0.10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共计2.3091公顷土地,作为宾阳县2019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宾阳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2.0798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督促宾阳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19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