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3 11:23:04 阅读:749次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寻乌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第449号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寻乌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自然资征〔2019〕449 号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寻乌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赣市自然资建字〔2019〕77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寻乌县将长宁镇城北村,文峰乡大路村、长岭村、新罗村、河岭村,南桥镇珠村村,吉潭镇榜溪村、黎坑村,澄江镇汶口村,晨光镇民裕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8.6851公顷(其中耕地0.0384公顷)和未利用地0.44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2157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93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5.2752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社会福利、城镇村道路、医疗卫生、城镇住宅、工业、零售商业、其他商服、管道运输项目建设。
         二、你局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0.0384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局要督促寻乌县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你局要督促寻乌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寻乌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