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平征公告〔2019〕11号
为提供中节能平原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新庄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新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吕井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吕井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吕井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吕井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刘宁口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刘宁口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南马庄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南马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庞营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庞营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军营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军营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孙庄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孙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芦官庄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芦官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前夏寨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前夏寨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秦庄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秦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小屯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小屯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郭杨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郭杨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韩庄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韩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高庄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高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高庄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高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后夏寨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后夏寨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闵庄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闵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石庄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石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东于庄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东于庄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平原县恩城镇前善户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恩城镇前善户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平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5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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