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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手拆迁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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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目的:征收土地获批后用于工矿仓储用地,被征地村(组)及面积:经济开发区金湾居委会、灌江社区居委会,面积9.8588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东海县拟建高级中学项目用地,征收后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征收土地位于东海县富国路北侧、石安河东侧,土地权属为牛山街道望东村、石榴街道 西榴村村集体。
地块1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芦湖街道城苑村。
地块1-12拟用于通达南路取直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四至范围东至电厂河、西至盛庄街道大菜园村、红土屯社区土地、南至湖北路、北至电厂路;
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东城核心区片区商业开发(地块一)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东城核心区片区商业开发(地块二)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征收蒙阳社区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王瓜店街道北仪仙村土地,位于肥城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地以西,王瓜店街道北仪仙村境内,总面积6.6667公顷。
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特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白石水镇南明村委长坡村民小组、叶屋村民小组、刘二村民小组、刘六村民小组,拟征收土地面积4.6793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成片开发建设,征收塘河街道胜利村季庄组、道高组、南舍组集体 所有土地9.5177公顷,其中农用地9.0197公顷(含耕地7.0513 公顷)、未利用地0.498公顷;
太仓市新建横七路(独娄路-新明路)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城厢镇相应政策按实结
算,青苗补偿标准:3.6万元/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塘河街道胜利村季庄组、道高组、南舍组范围内, 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建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征收土地位于沟墩镇柳集村二组、三组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