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
公 告
公 告
舞征预告〔2021〕10号
为保障舞阳县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北舞渡镇等2个乡镇鹿庄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G329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舞渡镇鹿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二:拟征收土地位于北舞渡镇西南,G329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舞渡镇黄庄村和贾湖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三: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东环路北段东侧、环乡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吴堂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四:拟征收土地位于创业路东侧、铁路北侧、规划建业路西侧(包含建业路)、人民路东段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张村、杨庄村、康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本公告发布后,由县征收服务中心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