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相地告〔2022〕73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铁新城X203澄阳路改扩建 二期工程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202批实施方 案〕的批复》(苏政挂〔2022〕56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区征 收北河泾街道常楼居委、胡巷居委集体土地8.6642公顷,现将 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X203澄阳路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苏州市相 城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202批实施方案〕.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北河泾街道常楼居委、胡巷居委集体土地 8.6642公顷,其中: 农用地2.1132公顷(耕地0.3525公顷)、 建设用地6.5503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 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按《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相城区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相政发〔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 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4〕5号)规定的标 准执行。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 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苏州市相 城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相政发
【2007】60号)、《苏州市相城区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相政办〔2008〕13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相城区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政发〔2009]5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等 文件执行。目前,我区已全面开展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保障工作, 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批次所涉农民已全部安 置到位,已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