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公告
相地告〔2021〕176号
相城区望亭镇泥图湾居委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所涉村范围内集体 土地约0.0048公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该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符合公共 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可以依法 实施征收。
二、拟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共1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1,详见附图。
(注: 地块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工作时序安排,农民土地征用补偿为多少
(一)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组织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 查;
(三)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区政府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 行公告,并公示30日。必要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听证
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重新公告;
(五)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 偿登记;
(六)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有关费用,并 组织有关部门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
安置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