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3 14:41:48 阅读:287次

征地方案被批准后,由谁去办理征地补偿手续?

法律资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之规定,在征地方案被批准后,应当由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因此,如果国家征收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就应当由代表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或者具有独立地位的村民小组去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事宜。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最新土地征收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拆迁律熟悉全国征收政策,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