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法规
更新2022最新拆迁补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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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美里湖街道新沙王庄村土地,位于济齐路以南、二环西高架路以东,总面积0.9509公顷,征收土地拟用于济南市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曹家圈虹吸干渠),用途为市政公用用地。
本次征收潭口镇洋山村洋山组、河边组、余屋组等三个村民小组的土地。土地面积约27.08亩。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医疗卫生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用途为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武陵大道(肖边大桥至黄金大桥段)项目用地。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芦萁(箕)村、桥蓝(兰)村,高校园区管理处坝上村、当塘村、虎形村、箩渡村。
贵港市2021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3-1地块),需收回原由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位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的国有土地31.094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苏州市征地补偿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苏州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该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符合公共 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可以依法 实施征收。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所涉村范围内集体 土地约0.0048公顷。
依据《关于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宝坻八门城3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用于华润宝坻八门城3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八门城镇
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津南区辛柴路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1]18号),用于津南区辛柴路雨水泵站工程建设。
依据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津南区荣辉路(双荣道-津沽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1〕43号),用于津南区荣辉路(双荣道-津沽公路)工程建设。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国务院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告:苏晨晨,男,1987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现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茶语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1勤务支援旅一营二连服役。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超超(原告之弟),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