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2-07-10 21:32:10 阅读:0次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所谓农村土地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生效或者依法登记所取得的,对农村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农村土地进行占有和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项目的生产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和相应的处分权。简单地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村村民根据承包经营合同从集体那里取得土地,用来自己进行耕种、种草、种树、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包含着许多权利内容。具体包括:

  (1)经营自主权。经营自主权,也叫经营决策权,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包人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干什么,干多少,怎样干的权利。给予承包人经营自主权,可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关心生产、销售情况,并使收益与经营效果挂钩。

  (2)收益权。收益权是指承包人通过自主在承包土地上进行经营活动后,占有经营所得利益的权利。比如,村民在承包地上种植果树或者其他农作物,产生的收益自然应归承包人所拥有。

  (3)收益的处分权。收益处分权,是指承包人对自己经营的收益自行予以处理的权利。承包人可以将其留给自己或者送给别人,也可以将其作为商品加以出售。

  (4)流转的权利。流转权是指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自行以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方式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部分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

  (5)优先承包的权利。优先承包权,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或者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过程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6)继承权。继承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享有原承包合同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最新土地征收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拆迁律熟悉全国征收政策,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